(一)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上课须按指定时间上下机,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上机资格并报学生所在系部。有急事需提前离开,须经任课教师批准。

2.进入机房须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指挥,保持机房安静、整洁,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用具(包括雨具、饭盒)及杂物(饮料瓶、废纸屑等)不得带入机房。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实验环境。实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举手请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解答。

3.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做实验项目以外的操作,严禁玩游戏。

4.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的安排,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应的制度予以处罚。

5.实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6.实验完毕,立即按规程关闭计算机,并将键盘架推进,把电脑椅排列整齐。有序离开实验室。

7.学生上机实验过程中,严禁使用教师机、投影仪、音响等设备。严禁更改系统配置,坚决杜绝私开机箱和盗取配件,否则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8.严禁损坏实验室的各种设备,损坏公物要赔偿。

  

   



(二)实验室使用管理办法


实验中心是面向全院各专业实验类课程,提供计算机、网络、软件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为了规范和强化实验室管理,特制订如下使用管理办法:

1.列入教学计划课程的正常实验教学,实验室每学期末按各系部所报教学计划进行下学期的实验课排课。课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

2.调、停、加课申请手续。实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因某些情况需调动、暂停、增加实验课的,由教师所在系部开具调课通知单,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盖章,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

3.因重大节日、学校活动或其他全校性事务所造成的实验课停课,除教务处要求需要补课外,实验中心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补课申请。

4.凡教学计划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需填写申请报告,递交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

5.实验课程教师上课前应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达实验室,下课后应敦促学生并一起按时离开实验室,无特殊情况不要滞留实验室。上课时如果实验教师无故未到,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实验室管理,激励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不断提高技术素质,提高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特制订如下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的全体技术人员。由中心主任监督执行。

2.实验中心技术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搞好本职工作。确保实验课学生和教师用机正常运转,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3.实验中心技术人员对实验室故障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及时向中心主任反映有关情况。需要购买配件的应填写好设备报修登记表,交设备维修负责人。

4.根据课程需要,积极参与实验课的指导工作,认真学习实验指导书,协助任课教师作好实验,指导学生写好实验总结报告。

5.积极配合实验课任课教师作好新开实验课程的建设,促进教学改革。

6.积极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素质。包括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实验室管理与维护水平等。

7.积极参与对外交流,主动承担学校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实验课程教师准则

  

为上好实验课,维护好实验室设备,特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适应于各实验课程的任课教师。由实验课程教师遵照执行,实验中心技术管理员监督。

2.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应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到达实验室。下课后,敦促学生及时按规程关闭计算机,督促学生把键盘、椅子等摆放整齐。

3.实验内容要明确,可操作。

4.正确使用投影仪、教师机,投影仪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以免空耗灯泡。

5.不得随意在教师机上安装与实验课无关的内容,或删除教师机上的其他内容,影响其他教师上实验课。

6.不得随意调换实验课的上课时间、地点或实验条件。若确实需要,应先报知教务办和实验中心,以便恰当解决。否则,造成事故的应由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7.学生上机电子文件、作业文件等,任课教师要妥善保管(或指派学生保管)。

8.要求学生写好实验总结报告。



(五)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强化设备管理,利于科研、教学的正常开展,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本制度由设备管理员执行,中心主任监督。

2.本中心的设备资产包括本中心范围内的所有已登记注册的资产设备。

3.本中心一切设备不经设备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搬迁、挪动位置。需要调换设备的,一要经过责任人双方同意并记录;二要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并进行移动登记。否则,不得换位。

4.任何设备外借,必须经设备管理员、实验中心主任、主管领导批准。否则,不得外借。

5.新购设备(包括进入固定资产的主要配件),在报销时必须经设备管理员签字验收并入帐后方可报销。

6.对于报废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配件。如确属维修等需要,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并作好记录登记。报废设备要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7.任何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和遗失,应承担一切责任,并照价赔偿。影响教学的要承担教学事故责任。

8.任何人除正常教学外使用本室设备,需经过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和设备管理员同意,并进行使用情况登记。否则,不得使用。

 

  

(六)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规范实验室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设备维修的透明度,严格设备维修审批程序,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严把设备故障的确认关,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测,在送修或自修之前,责任人应向指定设备维修负责人提交故障诊断书。

2.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各责任人可及时、直接与厂家(公司)联系,或转告设备维修负责人联系。

3.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外的设备故障。在维修之前,责任人应会同维修人员进行认真检测,然后填写维修申请卡,连同诊断结果、维修方案等一并提交实验中心。

4.对于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管理上归属的责任人应责令肇事人员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及其它费用。严格执行“损坏公物要赔偿”的原则。

5.凡是进行了维修的设备,都必须登记设备维修台帐。对于新购置的重要配件(进固定资产的)必须经设备管理员登记和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设备使用操作规范

为了规范设备使用规程,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使用实验中心设备的人员。由实验中心全体技术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本规范中的设备包括实验中心的一切在用设备。

一、计算机使用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供电系统的上电与关电顺序:首先是外部交流电源上电,其次是稳压系统上电,稳压系统电压稳定后,计算机才能上电。电源的关机顺序则相反。

2.严格遵守计算机的加电顺序:先加电外部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后加电主机。在停止运行时,关电顺序相反。

3.杜绝在带电情况下插、拔任何与主机、外部设备相连接的部件、接插头和板卡等。对主机内部的连接操作,必须在除去电源连接线以后进行,以避免静电或感应电压的影响。

4.在电脑工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移动或震动机器系统,以免损坏机器。

5.如果电脑死机,一般应采用系统热启动方式和系统复位方式,不要随意使用电源开关,关闭电源一分钟之后才能再开启电源。频繁的电压变化和电流冲击会影响主机板电路的工作和电源电路本身性能,造成故障隐患。

6.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上的系统文件、驱动程序、应用软件等;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安装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严禁擅自设置各种密码,影响他人使用。

7.使用完毕,应按规程退出,关闭外设和主机电源,把键盘、鼠标、桌椅摆放整齐。   

二、投影仪使用操作规范

1.使用投影仪前,应先检查电源接触是否完好。信号线是否连接好。

2.开启投影仪。按下遥控器上的ON/OFF按扭。

3.严禁把投影仪遥控器跌落到地面,以免损坏。

4.使用投影仪过程中,禁止短时间内进行多次开和关。以免损坏灯泡。

5.投影仪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否则,会空耗投影灯泡,减短投影仪的使用寿命。

6.任何人为造成的投影仪损坏,需承担经济和行政处罚。   

三、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光盘刻录机等的使用操作规范。

1.使用以上公共设备,应严格遵守使用操作要求。

2.严禁在使用过程中拔插插头,以免损坏设备。

3.严禁带电挪动或拆卸部件。

4.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八)软件及技术资料、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保证实验中心系统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由软件管理员负责执行,中心主任监督。

2.本中心的软件及技术资料包括:购置的软件及其资料、赠送的软件及其技术资料以及各种设备随带的软件和技术资料。

3.建立软件、资料明细台帐。定期对本中心的软件进行清查、核对,建立明细台帐,以便查阅,为教学服务。

4.公共的系统软件:禁止原盘外借,尤其正版软件。但可把原盘程序备份到服务器,实现内部共享。

5.公共的应用(工具)软件:禁止原盘外借,但可把原盘程序备份到服务器,实现内部共享,逐步开放共享。

6.专业软件:禁止原盘外借,把原盘程序备份到服务器,实现内部共享。

7.随机软件:禁止原盘外借,把原盘程序备份到服务器,实现内部共享。

8.随机技术资料:严禁外借,进入中心软件及资料台帐,各岗位责任人可以长期借阅,但不得遗失。调出本单位时,必须归还所借资料。

 

(九)处罚赔偿制度

1.学生因进行实验项目以外操作,导致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属于硬件损坏的,按相同品牌相同部件照价赔偿。

2.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私自安装游戏软件者,将被取消实验资格,并通报所在院系。

3.对经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多次劝告,仍进行实验项目以外操作的学生,取消其当次实验机时,并报所在系和教务办处理,在处理结果未确定之前不予上机。

4.带入饮料食物进入实验室者,该实验课程平时成绩计0分。

5.以上5条中多条同时违反者予以并罚。

6.教师与学生一视同仁,若违犯各项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中心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本制度由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全体人员共同执行。

2.本中心的消防安全内容包括:防火、防水、防盗。

3.以每个机房为单位,机房的技术管理人员签定岗位责任书;

4.机房岗位责任人对本机房负责,每日对机房规定需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5.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岗位责任人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并作有关巡查情况登记;

6.中心主任要定期,尤其注意重大节假日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作有关巡查情况登记;

7.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通过宣传橱窗或关于消防的影片),并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消防演习。

8.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验中心消防安全整改的各项工作,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需要其它部门协作的应及时联系。

9.本中心职工上下班及节假日加班、值班,必须认真检查安全状况,并随时作好记录。对于因工作疏忽或人为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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